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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织 的 建 立 和 发 展
1949年10月以后,建国之初,农会(农民协会)作为政治的实体,一切权利归农会,其中涌现不少积极的骨干分子,农会在政治运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农村党组织,区党委徐梅同志(梅北人)蹲点仙美村,发展党员,经几年的考验,第一批党员终于在1953年农历三月廿三日晚在完成后洋水库竣工庆功颁奖大会上光荣宣誓入党,并成立党支部。他们是蔡克明、蔡耿中、蔡徐赛㛇。但人数较少,一般会议须要到新亨区政府(时称新亨为第十区,地址永顺祠)。继第一批党员之后,吸收第二批的是蔡宋明、蔡耿团、蔡炳光并于1955年元旦作宣誓入党。之后还有蔡木坤、蔡映吟等人在揭阳县的一次会议中入党。仙美党支部历年被评为先进。六十余年,组织在不断扩大,至2016年党员数字已达168名。
农会组织:
解放前夕,小北山武工队委以吴盈(昆洋人)等于1947年3月的一个夜晚借访友为名到集德善堂进行秘密活动,启发群众思想,宣传共产党的政策,鼓动群众参加革命活动,并组织秘密农会,号召会员参加并建立武装队伍。反压迫、反剥削的宣传深受到会人员的欢迎和支持,即时报名者有蔡花猪、蔡杨填、蔡绍玉、蔡老虎等人。然后,通过这些人在全乡范围内暗中酝酿串联,蔡老虎(时为守菁队长)到队中物色40名队员作骨干力量,随之健全了组织,不久又有蔡谨坤等人参加,人员不断扩充,范围也不断扩大,一致推举蔡谨坤为农会主席。守菁队实际上也就是民兵组织。武工队的吴克、吴声、吴佩等同志也经常到来指导工作。
1949年3月农会会址设在蔡芝盛之培德公厅,人数己达两干多名,占全村总人口的70%,民兵担负着保护工作,农会的声望大振,4月青黄不接,一般农民也已断炊,农会组织与劳苦大众息息相关,慎重物色对象,向公户、富户借钱借米或以献捐做法账济饥民。1949年7月一天夜晚伪区联防队分围住仙美守菁队(即池下油坊旧址,已废,被建工厂),用机枪封锁桥头大门口,在无设防的情况下,独床铺查人,被掳去蔡炎明、蔡三弟等10人,监囚两个月,后以赎金干余港元获释。
1949年10月19日揭阳全境解放。农会迁至盛友公祠,并正式成立,将当时的16个大组改编成10个大组,选举蔡谨坤为主席,蔡林全、蔡胡仲为副主席,蔡炎怀为人民代表(管福利),蔡御海为财务,蔡炳光继蔡老虎为民兵队长。这时农会工作是部署累政,部署超出平均数的耕地者应调出部分粮食支援国家和调耕工作(指将多地户调出部分耕地借给少地或无地农户耕种,期限只有晚造)。组织大型标旗队参加蓝东区成立大会。
1950年春,随着战略部署的转移,农会工作是领导农民群众进行清匪反霸、清理、整顿农会组织,一切权力归农会,划清界限,对那些做了不利群众的人或犯有严重错误和犯有罪孽的人,须采取罚款或实物抵押手段惩治、制裁。土地改革10月开展,根据《土地改革法》,在农村阶层人士中根据其占有资产状况、区分成雇农、贫农、佃中农、中农、富农、地主等阶级。当时的口号: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利益。征收没收地主资产分给贫苦大众(称胜利果实),此时农会移址从盛友公祠迁至盛伯公祠,当时被扣上地主帽有39户,富农有3户。十二月土改结束,为庆祝胜利,邀请潭蔡民锋剧团演戏。
1952年进行复查工作。一是核实全乡土地面积:清丈土地,逐片定产量,产量以550斤为标准。当时北面坑片(即今之文化广场用地)为年产800斤,罗山石眠床(1958年建拦河堤被毁)今石屋下为150斤。全乡土地人均0. 76亩,各户所得土地、房屋以及厕所晒谷埕,数量均造册呈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归各户收执。
农会成立之同时,妇代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60年代易名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儿童团(后改称少先队)等组织。
妇代会:
建国前,妇女在政权、族权、夫权、神权的统治下和三从四德等封建统治礼教箴规束缚下,乡规族法,进退无门,地位低微,待遇卑劣,既不能上学也不能参加社会的交际活动,更不得自由恋爱。终日在家孝敬长辈和带孩子与家中之劳作。只在辛亥革命之后,妇女才从政治上与新文化的影响下逐步解放出来。但仍未能完全摆脱封建枷锁。1925年以后,不少妇女突出牢笼,投身革命,在各个历史时期,与男人一样,有的还做出轰轰烈烈的工作,成为革命的坚强的力量。
建国后,由于新中国的政策法令的颁布,使广大妇女真正摆脱旧封建势力的枷锁,彻底获得政治翻身,大批妇女走出家庭,纷纷投身到各行各业的工作,起着半边天的作用,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出了不同的贡献,为家庭与社会创造财富。
我村妇女组织自成立以来,围绕着村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活动,成为一支活跃的社会力量。解放初期,在农会的领导下,组织妇女学习文化,扫除文盲,宣传“新婚姻法”,反对童养媳,反对弃婴和溺婴,配合土地改革运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理权益。后来又组织妇女参加抽纱工作、增加家庭收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配合调解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妇幼保健,定期为儿童进行免疫注射、接种,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在“双学长”活动中,我村有10多家庭被评为镇“文明家”,“女能手”和“女企业家”等光荣称号。在计划生育运动中,妇代会一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任村妇女主任有:夏婵卿、徐赛㛇、黄赛英、黄雪粉、吴素贞、吴映贞、蔡若英等。
青年团:
是建国后最活跃的男女青年,与民兵组织分不开,肩负着宣传和保卫工作。
在一系列的防奸肃敌,清匪反霸、土改、复查、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民国时期所有之烟馆(鸦片)、赌馆、妓馆和会道门均铲除。解散寺院庵堂、僧人参加劳动生产,尼姑随俗改嫁;严禁游神、恤孤、丁酒和联宗祭祖扫墓等封建迷信活动;废除一切不合理合法陈规陋俗等活动中,青年团都起着重大的活力作用。在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指导下,绝大多数僧道、尼姑、神棍、巫婆、流氓恶棍、浪子闲汉、悔过自新、弃邪归正,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
1952年由于农村工作趋于落实,农会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因而取消农会组织,改由村一级行政。
同年夏部署复查工作,冬查田定产。
1953年发动组织互助组,建立农业初级社,本村设二个,一社为蔡绍谦、蔡汉明领导。二社为蔡木坤领导。
1956年建立高级农业生产社,冬建新西河水库。
1957年冬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反右派斗争。
1958年公社化,实行政体合一。大建公共食堂逾三年食堂解散。
1959年秋并禾并蔗。
1962年体制下放,改三造,实行科字六号等种植。冬深翻改土。
1963年晚造大丰收。
1964年冬四清运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揭阳县作为中南地区八个试点县之一,开展对农村干部队伍的“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属于上述四方面有问题的,叫做“四不清”干部。四清工作队于10月进驻本村。
工作队进村后是扎根串联,与贫下中农三同(同住、同吃、同劳动),同时广泛宣传发动,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生产队成立贫协小组,当时生产大队贫协主席是蔡彭猜。召开群众大会由贫下农诉阶级苦和干部压迫贫下中农苦,并说明这次运动是清干部不清社员,其次是组织对村中的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进行清查,以发现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再次是推广“桃园经验”,办学习班,交代问题。把生产队干部集中起来办班学习,强压干部承认交代四不清问题,同时,采取怀疑态度,打倒一切,大会小会批斗会开个不停,有许多干部自摆经济和阶级立场等问题。最后是进行经济上的退赔。四不清干部要从经济上和财产抵偿贪污数目。通过退赔,收估干部的现金、家具、衣物等。工作队还公开宣布要把四不清干部搞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六亲不认,本乡干部被打击现象严重,真是鸡犬不宁,十分恐怖。
在四清运动中,干部靠边站,工作队夺权取代各级政权权力。各级干部中“四不清”典型人物如蔡若松、黄国源等都遭到大会小会的多次批斗,还要“四不清”干部的亲戚要和“四不清”干部划清界限。当时,把“四不清”干部视为新的剥削者,新贵族,特殊阶层,阶级异己分子,在工作队的主持下,参照土改的划分阶级基础上重新评定阶级成分,俗称掠漏划。被重新评定的有埔东的陈炎潮为地主,下黄老四为富农。
1965年春,贯彻中央“二十三条”,对前段“四清”运动中“左”的错误予以纠正,除个别有严重问题者受到处理、撤换外,其余都复原聀。各级干部都以重新组织,1965年7月“四清”运动结束。
1966—1976年10年是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6月县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全面贯彻“五一六”通知和《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继而,各中学成立“红卫兵”组织,进行破“四旧”立“四新”(即破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接着,中小学“停课闹革命”,全国性的“革命大串联”开始,红卫兵臂挂红袖章,胸别毛主席像章,口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纷纷到各地串联。红卫兵串联时,乘车,住宿,吃饭都不用付钱。各地掀起大字报、大鸣放,打倒刘、邓、陶,打倒赵紫阳;成立战斗队,把祠堂的门匾及木雕、石雕石刻,塑雕当成“四旧”打烂;毁砸名胜文物,提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口号,召开批斗会,揪斗神棍,巫婆,地理风水师,给他(她)们戴高鞋游街。
文化革命期间,教师被称为“臭老丸”,不敢管学生,教师被批斗,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用毛主席语录作教材,实行开卷考试。也取消考试制度,不管成织高低,只要政治红,便由大队革委会推荐升学,农业生产只抓水稻,限制家庭副业,分配上搞政治评工,政治评粮,有的生产队每人每月只吃上16斤稻谷……。文艺方面:掀起唱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沙家滨》、《智取威虎山》、《龙江颂》的热潮,地方戏及潮州音乐和潮剧古装戏被视为四旧,都被京剧化了。
文革期间,全国发行《毛主席语录》和《毛泽东选集》,每户发给四集,毛主席相章滥发成灾,不论大会小会必念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学毛著,背诵“老三篇”,实行全国一片红。大播“三忠于”活动,做早、午、晚敬,跳“忠”字舞,家家挂毛主席像,门顶刷毛主席像。红卫兵挨家逐户搜寻旧书籍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天天讲,月月讲,又红又专,10年洗劫中,造成了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打倒“四人帮”,人民生活终于趋近安定。
1978年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撤消革委会、复称党支部。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政治路线,取消阶级,统称社员,人际关系趋于和谐,风雨过去,晴天到来,社会稳定,人民生活也逐步改善,改革开放开始,各业发展,国家日渐富强。
1982年6月,又恢复农协组织。
1983年撤消大队建制,改称村公所。
1984年根据省委粤办[1984]第28号文件《关于在机构中不保留农会组织的通知》精神,遂撒消了农会组织。贫协也随之取消。
1986年颁行身份证制度,12月31日发行居民身份证。期限10年、20年、长期三种。
建国后历任总支书记、副书记,村长及任职时间
姓名 任职时间
蔡 庚 1949—1952年总支书记
蔡谨坤 1949—1951年农会主席
蔡坤河 1951.11—1955年任乡长
蔡克明 1952—1956年总支书记
蔡耿中 1953—1956年任副乡长
蔡耿团 1956—1958年任总支部书记
蔡若松 1958—1962年任总支部书记
蔡戊宏 1962—1966年任总支部书记
蔡耿武 1963—1966任大队长
蔡 选 1964—1967年任副书记
蔡锦戊 1966—1972年任总支部书记,1968—1972年任革委会主任
蔡锦兴 1966—1976年任副书记
蔡炎发 1972—1988年任总支部书记
陈坤河 1977年任副书记兼大队长,1983年改任乡长,1988年任总支书记直至1996年。
蔡汉隆 1978—2004年任副书记
蔡宋明 1983—1986年任副乡长
蔡伟雄 1985—1986任乡长
黄佑武 1992—1997年任副书记
蔡剑鹏 1996—1997年任书记
蔡建光 1997—1999年任总支书记、村长
蔡林汉 1999—2002年任总支书记、村长
蔡魏有 2002—2010年任总支书记、村长
吴映贞 2011—2014年任总支书记、村长
蔡瑶水 2005—2014年任副书记
蔡培川 2014— 任总支书记、村长
蔡茂辉 2014— 任副总支书记
民 政 工 作
建国后之民政工作:
1950年农会组织时设有民政干部(即人民代表管福利工作),负责对全村贫苦户的调查,开展发放粮食、被帐、衣服等救济工作。
1958年以后,大队设调解组,协助村政作好调查,如实做好救济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后调解组改调解会。调解会归区司法办公室所辖。
社会救济 旧社会救济统为民间组织,如集德善堂施棺、施粮。恒春及永利公则按新墟期施粮、施粥、资成号独立施济、有求必应等。建国后,虽生活改善,但还有需要救济地方:疾病、天灾人祸及孤寡老人的照顾和救济工作。
困难救济分春秋季和冬令救济。受救济对象,经过调查、定级、造表、公布。困难者有一般和重点户区别。政府在救济的同时,贯彻扶贫治贫,生产自救等原则,给予生产贷款、种苗贷款和农肥贷款,增加困难户的收入,使困难户独年减少。
拥军优属 拥军优属也是民政部门工作的重点,从志愿兵到义务兵,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离不开与民政的关系,主要要做好家庭政治思想工作,在精神上给予“光荣之家”荣誉感。动员农村青年积极踊跃报名应征。对入伍青年家属有困难者应予以照顾,使其安心部队工作。
仙美村的民政工作,历年来出色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村内一些矛盾的处理,从大局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级满意、村民满意,特别是对困难户、五保户的关心,无微不至,因此历年中都受到县、镇上级机关的表扬、奖励,连年都被评为“文明村”。
附:民国时期的政治
中国人民遭受三座大山之压迫、剥削、官商勾结,官场卖官鬻爵。社会秩序极端混乱,警察所为了发财,公开批准烟妓赌的兴起、流毒泛滥。偷、抢,各种案件层出不穷。1930年8月国军团长何宝书到地方办清乡,在新亨一带将流氓地痞、小偷、麻疯病人扫清。地方风气稍为好转。1931年一1936年县长谢鹤年勤修政德、整肃法纪、强化治安、改良风俗、戳力铲除封建坏风恶习,严禁鸦片生产,认真查勘,对违法者即督办清剿,或法办,同时责令各公安局、警队、区公所具结保证。另恐地阔人稠而耳目未周,则行悬赏招人密报之计。时全境鸦风锐敛,正气大伸,社风、治安秩序也较安定。
八年抗战和三年内战期间,社会又混乱到了极点。国民党军警为逃避日寇和对付共产党游击队,只顾竭力大肆搜刮民财以充军饷,抓壮丁,掠补充,搞得人心怆惶,国无宁日。不管其社会治安,导致弱肉强食,封建势力猖狂,各种刑事案件频繁,民事纠纷多如牛毛,积案如山。社会嫖、赌、吸毒成风和封建迷信泛滥,地方土豪劣坤乘机拉帮结派为匪为盗,四处打劫、绑票,就连军警也上路拦路,索取路钱。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的威胁。
1937年抗战开始。
1945年8月日寇投降。
1946年本地大批农民漂洋渡海到东南亚谋生。
1948年国民党兵抓壮丁,掠补充。游击队攻打琅山,多次突袭永顺祠之蔡球部。
1949年秋,由江西败入广东的国军“胡琏”兵团进入揭阳,汇集刘鼎汉师于新亨沿线烧杀抢掠,强拉壮丁押往台湾,时各村都有被掳者。
治所之建设
仙美村自古以来村政办公,非有定址,多以公祠为主,建国前或用盛伯公祠,或用元茂公祠,从盛友公祠迁往盛伯公祠,至迁往新址一共经55年时间。在新形势下,村政拟以建设新办公地址,即现地。地处罗山公路之中段,座北朝南,前临大道。占地八亩,建有三层楼一座,设围墙、花圃,传达室等,耗资240万元。2007年岁次丁亥三月廿九日竣工进住。
兵 役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句话勾勒出旧社会对当兵人的地位和评价,所以当时的人提起当兵一事就远而避之。
第一节 民国兵役概况
国民政府实行志愿兵役制形式:初期招募兵数、地域由所需之部队自主,先于该地贴布告,宣传鼓动。应募者多属贫苦壮汉、地痞。只经双方同意便可入伍。尔后留退无定期,不愿则退,部队不追究,若死于伍中,部队概不负责。
1936年颁布征兵令,出募兵改为征兵。继而完善其兵役制,征兵令规定“中华民国男子都有服兵役的光荣义务,凡身体畸形、有病不堪服役者,免服役。凡被判处无期徒刑者或剥夺公权者,禁役。在校学生缓役。兵役分常备、补充两种,服此两役者统称现役军人;凡年满20之男子应被征为常备役,服役期为两年”。
1937年,“七·七”事变后,战事紧急,征兵困难。国民政府另行抽签服役制,总累壮丁数字一册,以作征役依据,及龄男子得按规定集中抽签。若中签而无故不到者,则以徒刑或拘役。
1938年强制壮丁入伍,出现中签而不愿服役者雇人替役情况。
1939年,政府特令:“壮丁入伍应由该保负责安家费”。焉知此举却为中签者大开方便之门,富豪等利用安家费加上重金雇役。时人称被雇者为“卖身兵”和“卖补充”。
1940年,新亨产生了以地方保长及歹徒设立之“卖身兵所”,专搞买卖身兵经纪。时称其为“猪仔头”。
1945年,废征兵令。改为地方联防,配合军事行动。
1946年,各区组建“民众自卫队”,年满18岁者皆应征。
1948年,征集一保一警,逾期未交者,将该保26至30岁之男子实行抽签,强制中签者入伍。
1949年,兵役催征至急,国军在新亨一带拉丁押解台湾。
第二节 建国后兵役情况
建国后,1950年实行志愿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凡年青健康,爱党爱国,历史清白,家庭出身好,社关简单并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之男性公民,皆可志愿报名参加人民解放军。经政府有关部门按实际要求,批准后,合格入选者,即成为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195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改志愿兵役制为义务兵役制。并从是年开始征集一批适龄青年服现役。年限陆军三年,空军四年,海军五年。
一般每年征集一次。1990年起实行精兵简政政策规定服役期限两年。
第三节 民兵建设
一、组织建设
民兵是不脱产之群众性地方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武装之组成部分,是解放军的后备力量,属于地方党委及军事系统的双重领导。
组织范围:不论城镇、农村单位,凡属爱党爱国,勤劳壮健,年满18-28岁男女青年,经评选符合征兵政治条件者,皆可参加基干民兵。
二、民兵沿革
1950年因土改运动需要,各乡普遍建立民兵组织。
1952年各村民兵分编为“基干”、“普通”民兵两种民兵编制。
1958年公社化大办民兵师,村设营、连、排。
1981年全面调整精简民兵组织。取消师、团编制;改武装、基干、普通三类民兵为基干、普通两种。
随着时局的变化,民兵组织当下只是听之闻之,没有实际意义。